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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
轉貼【我控訴】!系列

發起人:人權紀錄片導演-陳育青

親愛的朋友

去年發生的「上揚唱片事件」,讓我周遭的朋友--一些最不愛理會社會紛爭的朋友,都忍不住表達憤怒之情

那一幕率警察闖入店家,強行關掉音樂、強拉下鐵門的畫面,多麼驚恐、難以忍受!


民間司改會於去年對李漢卿處置「上揚唱片」不法一案提出告發。經過「五個月」漫長的調查,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「發現」,整起事件是警方要求店員後,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,因此,昨天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,請參考自由時報的新聞

我控訴警察妨礙自由、強制的官司還在進行中,情況不明朗,如果依循上例,可想而知,官司的結果將很悲觀。對我而言,可能只是輸了一場官司,但是對台灣來說,無論是上揚唱片或相關的控訴,如果輕易被撢掉,司法的風向球往當權者靠攏,將是台灣民權的一大危機。

我會先做兩件事情,第一,投訴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的檢察長信箱:

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的檢察長信箱

歡迎引用、改寫以下投訴信

檢察長鈞鑒

日前由新聞報導得知,引起社會廣大關注的「上揚唱片事件」,經由民間司改會提出告發,擔任維安工作的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、警備隊長顧軒庭涉嫌強制罪及違法搜索。

歷經五個月漫長的調查,黃謀信檢察官對兩人提出不起訴處分,理由是「警方要求店員後,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」。

我認為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,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完全不同。當天,現場有非常多的民眾聚集並拍下照片、影片,更有多家新聞媒體以SNG將現場畫面傳送出來,這些影像可以輕易的在網路找到,警察(著制服或便服)在眾目睽睽下,強行拉下鐵門、甚至用棍棒戳打欲阻止他們的民眾。

黃謀信檢察官花了五個月的時間,卻做出與事實不符的調查結果,我感到非常的失望。相較於八天就將王定宇議員案起訴的「效率」,不禁懷疑黃謀信檢察官的能力與公正性。

這樣一個眾所矚目的案件,貴署卻沒有發佈新聞稿說明?

在此懇請貴署發佈新聞稿,並對社會大眾公開說明,也請檢察長敦促貴署檢察官,秉持公正、公平、認真求事實的態度,謹慎處理此案,因為這個案件所牽涉的,不僅是員警執法不當的問題,更涉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益、台灣司法的公正性......是一個具有高度指標性的案件。

我將一如以往,持續的關注相關案件的進展,並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監督。

◎◎敬上

第二,寫信向檢察官黃謀信表達意見

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電話:(02)2314-6871 傳真:(02)23880870 郵遞區號:10048

黃檢察官鈞鑒:

日前由新聞報導得知,引起社會廣大關注的「上揚唱片事件」,經由民間司改會提出告發,擔任維安工作的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、警備隊長顧軒庭涉嫌強制罪及違法搜索。

歷經五個月漫長的調查,黃檢察官對兩人提出不起訴處分,理由是「警方要求店員後,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」(引用自由時報報導)。

我認為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,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完全不同。當天,現場有非常多的民眾聚集並拍下照片、影片,更有多家新聞媒體以SNG將現場畫面傳送出來,這些影像可以輕易的在網路找到,警察(著制服或便服)在眾目睽睽下,強行拉下鐵門、甚至用棍棒戳打欲阻止他們的民眾,電視一再重播,相信千萬雙眼睛都看到這些畫面了。

黃檢察官花了五個月的時間,卻做出與千萬人見證背離的調查結果,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。相較於八天就將王定宇議員案起訴的「效率」,不禁懷疑黃檢察官的能力與公正性。

由網路的資料得知,您是自我期許甚高、認真又有正義感的「司法鐵人」,這樣一個眾所矚目的案件,尤其能考驗您說的「從未感受有上級的壓力」是否為真。

在此懇請您對社會大眾公開說明,此案是否秉持公正、公平原則處理?結果為何和大眾的認知相違?

因為這個案件所牽涉的,不僅是員警執法不當的問題,更涉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益、台灣司法的公正性......是一個具有高度指標性的案件。

我將一如以往,持續的關注相關案件的進展,並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監督。

**敬上

1 則留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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